无证公司配送学生营养餐,哪来“合情”之理?

——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“评论之星”选拔赛参赛作品

近日来,河南省登封县“学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”事件在网络上热议。新华社在对此事件的调查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我们注意:涉事公司在正式给学校配餐之前,并未取得营业执照,甚至连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是在学生呕吐事件发生次日才取得,且涉事公司的厨师也未取得相关的厨师证。然而,面对这种问题时,当地监管部门的回应却是“不合法,但合情”。(11月29日 新华社)

当地监管部门领导的回复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,无证经营的行为从什么时候开始能被冠以“合情”的名头了?作为对此事负监管责任的当地部门,不是迅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,反而对涉事公司进行维护,这是社会和公众所不能容许的。

根据国家在此方面的相关规定政策,配餐公司想要对学校进行配餐,必须通过严格的招标投标流程。报道中指出,涉事配餐公司是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取得营业执照,更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像这样一个企业,为何能够成为学校的营养餐供应商,为何来的“合情”之理。难道监管部门在“合情”的定义上有专门的解释吗?这种没有得到许可就开始服务的行为,本质上就是显而易见的违规行为,却被相关部门默许了。

在调查陆续深入,更多信息出现的情况下看,这起事件背后的“合情”原因之复杂远超我们的判断。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,学校食品配送所涉及的利益很大,有了足够的利益,公正公开就难以保证。事件中监管部门以“合情”为由对涉事公司进行维护,这里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,我们必须警惕。

在学校食品配送公司的选择上,政府部门应当慎之又慎,对于那些存在各式各样问题的公司企业,必须以强硬措施责令其整改完善,否则立即清出选择范围之外。食品安全事关社会民生与人们的生命健康,尤其是在校学生的产品,必须秉承一丝不苟的态度来保证安全。选择资质良好、有责任意识,经过严格考验的企业来负责校园食品配送。


总体而言,这起食品安全事件,在整个配餐流程都出现了问题,才造成了配餐公司无证经营,导致师生集体食物中毒。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这一案件,开始逐步展开调查,有多人被立案调查。但我们必须明确的一点是,事件绝不能以涉事公司被查处而止,还需要对相关的监管机制进行深层次的调整调查,查明“不合法”的发生原因,查明为何“合情”能轻松盖过“合法”,从而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,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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